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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新生得不到资助 扶贫助学亟待统一平台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23 07:07:30

丁 安 绘 

 

  又到了大学新生入学的时候,我市各级各部门都在积极开展各种扶贫助学活动。然而,记者在采访助学活动中发现,每年都会出现重复资助的现象,有一名贫困大学新生领到三份来自不同部门的助学金,而有些贫困新生,却因各种原因得不到分文资助。

  每年资助的金额十分充足

  从目前公开的资料来看,我市每年针对贫困大学新生开展助学活动的部门涉及教育、民政、工会、慈善、残联、协会组织等10多个部门。以2009年为例,各部门累计资助的金额有上千万元,资助的学生在3000人左右,每人的助学金额从2000元到5000元不等。

  教育部门设立了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刚被录取的贫困大学新生可通过原来就读的高中段学校提出申请,名额是各学校考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的1.2%。据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办公室介绍,2009年统计的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共资助了343名大学新生,每人获得了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助学金。

  慈善部门开展了慈善助学活动,市和县(市)区慈善总会资助贫困大学新生1575名,资助金额646万元,一次性资助每位本科新生5000元,大专新生4000元。市慈善总会还开展了“彩虹助学”活动,由企业和爱心人士认助150名大学生,资助4年,每人每年3000元。

  市总工会组织了“金秋助学”活动,93万元助学款帮助470名困难职工子女迈进校门。市总工会同时还向各县(市)区工会下拨25万元资金,用于各种形式的助学活动。

  此外,市民政局开展的“365关爱行动”,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2000元补助,名额在300名左右;市残联对于贫困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补助,名额10名左右;市福彩中心资助20名大学新生,金额为每人5000元;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资助四明山区20名贫困大学新生,每人5000元。市民营企业协会开展“民企阳光”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大学新生30名,助学标准为每人5000元。

  这还不包括我市部分爱心企业和热心人士开展的结对助学活动,以及各媒体直接向社会推出的助学计划。从以上的数字可看出,我市每年的大学新生助学无论是名额安排还是资金实力都是充足的。

  多种原因造成资助不均衡

  既然有如此充足的助学资金,为什么还会出现有贫困大学新生得不到资助的情况呢?记者多方走访了解,初步分析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贫困学生和家长,特别是山区海岛的贫困家庭,很少有机会通过媒体获知助学政策,对各种助学情况不太了解,即使等他们通过不同途径获知后,助学活动已结束,失去了机会。

  二是由于各部门开展的助学活动属于“条块分割”,他们获得受助学生名单途径不同,容易出现“漏洞”或“多重资助”的情况。市慈善总会在每年的助学活动中,工作人员在核对有关受助者信息时,总能找到许多重复申请者。

  三是一些企业和个人或者部门,都希望自己资助的学生是品学兼优者或是重点批次考入名牌大学的,这就造成了资助资源的相对集中。而一些靠后批次的专科类大学新生或高考成绩一般的大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费负担也很重,但他们却难有机会得到资助。

  助学活动要公开、公平、公正

  针对这一不平衡现象,长期从事助学活动的有关人士指出,有必要在市级层面建立一个统一协调的助学平台,科学统筹帮扶资源,为助学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顺畅进行奠定基础,确保贫困大学新生都能够得到合理的资助。

  其实,象山县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2008年,象山县开始实行全县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统一申报受理、标准统一公布、资格统一审核、资金统一发放,并统一到一家承办单位。经过两年的实践,这种助学平台体现了以下几个优点:一是节省了人力物力;二是解决多头受助问题;三是时效性强,保证了公平;四是方便了受助群众。

  宁波日报记者 卢 磊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