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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为人事考试安全护航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23 07:13:06

  中国宁波网讯 为强化人事考试公平、公正的环境,确保人事考试的安全,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人事考试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人事考试安全保障中的职责,共同为人事考试安全保驾护航。据悉,以市政府名义发出多部门联动加强人事安全保障的通知,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了解,近年来,人事考试已经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拔评价各类人才的重要手段,人事考试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政府的信誉形象,更关乎考生的切身利益。然而,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考试作弊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化,隐蔽性也越来越高,对于人事考试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仅仅依靠人事考试主管部门的力量,已经无法完全防控保障涉及考试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近年来,在大型考试中,宁波人事考试部门已积极加强同监察、公安、教育、城管、卫生、宣传、保密、电业、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考试期间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共同防范、打击考试违纪违法行为。

  此次由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保障作用,做到未雨绸缪,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营造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环境。《通知》要求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人事考试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并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保障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监察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事考试实施全过程;公安部门参与试卷运输环节,管理考点学校周边安全及交通,并依法处理各类危害人事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部门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在试卷保管、考点和考务人员安排上发挥作用;城管部门重点做好考试期间公交运力保障和考点环境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考点周边区域餐饮卫生检查,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流行疫情进行防控,并为考生开通救治绿色通道;电业部门负责保障考试期间考点学校的供电。此外,还要求人事部门加强与宣传、保密、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沟通。

  宁波日报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顾洁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