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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享企业养老金 审计报告审出"怪现象"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26 07:08:29

  中国宁波网讯 “个别参保人员死亡后仍有医疗费发生;被判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有200人、享受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的有3人;有30人在劳教期间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昨日,市审计局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宁波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了这些“怪现象”。

  这份审计报告的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中,还点出学生体检经费监督管理不严。报告指出,经抽查发现,有3所中学和5所高校组织学生在非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浙江万里学院多报体检人数2514人,多领取体检补贴10.56万元;部分体检经费变成了学校组织体检的劳务费。

  市审计局从关注民生出发,积极调研食盐加碘政策对百姓生活和健康的影响,开展了盐业经营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当前,我市盐业经营监管不到位,根据有关规定,食盐零售需持证经营,但有关单位未严格开展监管工作,食盐零售商持证率偏低,2009年底市级食盐零售商中持有《食盐零售许可证》的比率仅为23.15%;对非碘食用盐供应点的管理亟待完善,部分非碘食用盐销售商对一些未能提供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的医院职工等供应非碘食用盐。

  这份审计报告还对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市属企业等的审计情况予以了公布。

  审计报告建议,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特别是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行政问责,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国有企业有关负责人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

  宁波日报记者龚哲明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