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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路172弄物业管理的事依然混混沌沌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8-27 07:30:12

  ■《“三家管”犹似“三不管”》后续

  本报于8月14日刊登《“三家管”犹似“三不管”》的文章之后,众多读者对“172弄”居民表示关注:“他们的未来到底会如何?”而“172弄”的居民也来电询问,报道见报后,相关部门有没有解决办法,他们亟待有物业公司来管理。

  曾经有没有管过?社区和物业各执一词

  记者再次来到丹凤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答复还是和第一次采访时相同:“虽然我们社区里没有相关的书面材料,但是印象中的确是丹凤物业管理的。”

  随后,该工作人员替记者拨通了172弄一位老住户的电话。该住户表示,当时的确是听闻有一个叫“丹凤物业”的公司要进驻,但是最后并没有看到具体的实施情况。因此,他不敢肯定现在是否有物业公司在管理,但他可以肯定的一个事实是,172弄的住户在近几年基本都没有缴纳过物业费。

  但丹凤物业的说法有所改变,时隔几日,茅经理见到记者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从来没有在管理172弄。虽然现在172弄在规划中划给了丹凤社区,但是,直到2005年我们主动退出丹凤新村时,我们的物业管理范围一直都只是丹凤新村的本部,并没有涉及到马路对面。”

  无书面备案,管理责任无法落实

  带着社区和物业公司截然相反的说法,记者找到了江东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的杨科长。杨科长表示,2005年时,物业机制还不完善,并没有相关的要求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必须备案告知,所以当时位于江东区的丹凤物业,在退出丹凤新村时的详细情况,并没有留下书面档案。

  而对于172弄这样的特殊情况,杨科长则表示,由于历史原因,172弄的几幢房子并没有在物业办有任何的备案信息。“像172弄这样的零星地块有很多都是没有在我们这里备案的,所以也无法查证到底有没有物业公司曾经或者正在进行管理。不过,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172弄所属街道或者社区委托某物业公司代管。”

  “既然弄不清楚以前到底是谁管的,那么,以后到底是谁来负责总是可以想办法解决的吧。”这是一位172弄住户在得知记者再次来访的意图之后说出的话。

  对此,杨科长表示,如今的物业公司全部是市场化运作,类似于“任命”、“指派”这样的行为早已不适用。

  属于东郊还是白鹤,这是个问题

  记者随后联系了172弄所属的白鹤街道城管科,他们表示172弄是属于东郊街道管辖的范围。但当记者向东郊街道城管科咨询相关情况的时候,他们则告诉记者,172弄那块地方已经在几年之前就划给了白鹤街道。

  设立楼长,居民开始“自救”

  不论现状如何无奈,在丹凤社区居委会的帮助下,172弄开始实施“一楼梯一楼长”制度。住户们说,他们并不知道这样做到底能发挥出多少的作用,但是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社区也表示,希望172弄走上“自治、自救”的道路。

    东南商报见习记者 朱文蔚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