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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实施多举措缓解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8-27 12:08:41

  中国宁波网讯 “我们会尽最大力量、力求以最快速度改善引进人才的安居环境。”这是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在昨天举行的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征求意见会上表的态。包括建设和供应限价房、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等一系列旨在解决高层次引进人才住房问题的举措,已经在我市陆续展开。

  近些年房价的持续上涨,令博士、硕士等外来人才也与普通民众一样感受到了“住房难”压力。“这给我市引进和留住人才提出了新的挑战,并已成为我市优化人才软环境的主要瓶颈之一。”市人事局一位处长说。因此,市委人才办、市建委、市人事局昨天邀请来自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的部分引进人才代表,征求大家对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已经实行四类举措

  据悉,目前本市已经实行的解决引进人才安居问题的举措,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发放购房安家补助,额度每人1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以市本级为例,至去年底,已共向引进到市级机关和市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的147名教授、博士发放安家补助费2220万元,另有12名创新型领军拔尖人才领取了560万元的购房安家补助。

  二是给予租房补贴。如江北区为引进的硕士以上、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发放两到三年过渡期的临时租房补助;镇海区为到该区非公企业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

  三是予以购房税费补助。如北仑区规定,凡1985年以后毕业并经该区人事局认可的全日制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北仑区域内购买140平方米以下成套普通住房的,对其个人在北仑区域内地税局所缴纳的本年及上年个人所得税的5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是提供实物住房,包括出租或出售人才公寓给引进人才、把引进人才纳入限价房或经适房保障范围。慈溪市早在2005年即开建人才公寓,2008年交付了588套,今年至2012年,计划每年新建250套左右人才公寓出售给引进人才个人。奉化市则规定,引进人才可申请购买限价房或者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市里也已在相关政策上明确,限价房的供应对象以及公共租赁房的租住对象,均把引进人才纳入其中。

  建议统筹考虑人才住房保障

  昨天与会的人才代表,建议市里下一步统筹考虑人才住房保障问题,对不同层次的人才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比如对创新拔尖和学科行业领军人才,增加购房安家补助金额;对一般高层次人才,鼓励贷款购房,市财政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或在购房税费缴纳、公积金贷款等方面提供专门的优惠政策;每年提供一定数量、面积较大的限价房,专供纳入我市紧缺急需专业的高层次人才购买。

  同时,代表们希望,各地在建或规划的人才公寓,能够完善交通、生活等公共配套设施。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人才公寓本身的设施设备配备应满足人才独特的需求,不要一般化。同时,适当考虑引进人才家庭住户的要求,多推出不同户型结构的人才公寓。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另在会上表示,接下来会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 通讯员 吴培均)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