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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住房保障政策落实 暖了全市万家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28 08:13:46

  政策条文

  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保障对象覆盖到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并轨。开展申报和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2010年全市在建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及限价房保障性房源达到50万平方米。

  中国宁波网讯 已经80多岁高龄,与女儿、孙子长年一同租房居住的王静英阿婆最近特别开心:“我通过廉租住房补贴资格审核了,下月起就可每月领取468元的住房补贴;孙儿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年底前可以选房,以后我们祖孙三代不用再挤在一块了。”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要求保障政策扩面、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针对历年来保障房源用地落地难“老大难”问题,市政府专门于年初与各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签订责任书,将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详细分解,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加强督查。目前,在全市上下合力攻坚、共同努力下,住房保障已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市建委要求,今年6月28日,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向社会公告,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原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以下扩大到60%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家庭。

  记者从海曙房管处了解到,至目前,海曙区新增廉租住房保障户600多户,因政策扩面享受补贴的有46户。据统计,截至7月底,全市廉租住房累计保障户数14890户,在保户9559户,新增解决1789户,预计全年可新增保障户3000户,实现廉租住房“应保尽保”。

  在保障房新增房源项目推进上,上半年已实现新开工保障房15万平方米,下半年预计还将新增开工面积超过60万平方米,可较好完成全年预定新开工任务。

  据悉,按照计划,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经济适用房可实现“应购尽购”。今年全市计划推出经济适用房4600套,其中三区2500套。海曙、江东落实在鄞州蒲家和陈婆渡地块、总建筑面积超过25万平方米的保障房建设项目,预计年底前可推出2200套经济适用房房源。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将用5亿元公积金低息贷款支持两大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共计2100套、总建筑面积11.89万平方米的洪塘7号地块经济租赁房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不久即可开工建设。此外,各县(市)区安排的限价房建设项目,下半年还将开工建设25万平方米。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宁波市已构建起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限价房‘四房并举’,‘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保障面覆盖到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家庭,保障水平已略高于国内的其他城市。”市建委副主任诸国平说。

  宁波日报记者王 岚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