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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酒后与人发生争执 还挥拳打警察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30 07:50:33

  中国宁波网讯 杨某曾因酒后闹事将人打伤,被判刑三年,但出狱后他并没有吸取教训。今年6月21日晚,杨某在吃夜宵时与人发生争执,还居然向前来执行公务的警察挥起了拳头。日前,杨某被北仑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5岁的杨某2004年从安徽凤阳到北仑打工。2005年,杨某在小港一家舞厅喝酒时与人发生纠纷,最后用啤酒瓶将对方头部砸伤,被判刑入狱三年,2007年11月刑满释放。

  出狱后的杨某依旧每天吃吃喝喝。今年6月21日晚11时许,已经喝了半斤多白酒的他,应朋友之邀又来到一个夜宵摊继续喝酒。几瓶啤酒下肚后,杨某看到隔壁桌上坐着的一个人自己似乎认识,就端着一杯啤酒去敬对方。岂料对方非但没有领情,反而说不认识他,还将他手中的酒杯给打掉了。杨某觉得很没面子,随即与对方发生了争执。但当时对方人多,结果杨某被打了一顿,头也被打出了血。看到杨某满脸是血,那伙人迅速逃离了现场。不一会儿,杨某从地上爬起来,却发现对方已不见踪影。窝着一肚子火的杨某便开始大耍酒疯,拿起啤酒瓶将夜宵摊和对面一家宾馆的玻璃门砸得粉碎。

  宾馆老板乐某见状报了警,随后当地派出所一位姓陈的民警和三名协警赶到现场处警。当民警等来到宾馆正准备了解情况时,看到一个赤着膊的男子还在用脚踢宾馆的玻璃门,民警便表明身份上前制止。谁知,杨某趁着酒劲竟挥起拳头朝民警的面部打去。民警躲避开后,杨某冲上前去紧接着又是一拳,这一拳结结实实地打在了民警的脸上,顿时,民警的鼻子被打出了血。事后经鉴定,该民警已构成轻微伤。

  宁波日报 通讯员北检 记者冯小平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