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 为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基本生活水平,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民政局将2010年第二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在8月底前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据悉,此次价格补贴发放的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持证重度残疾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9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为56元,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低保对象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将通过各乡镇(街道)在8月底前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据统计,全县共计发放价格补贴73.4万元,惠及12836名困难群众。(记者 水玲玲 通讯员 娄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