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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奖、贷、减、免、勤 宁波帮困助学金盘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9-01 12:28:12

绝不让一个孩子落下,甬城众志成城!

  今天是9月1日,又到了新生入学的时候。

  如果你正在为孩子或自己的入学费用发愁,那么,一定请放下这一心结。我市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一个城乡一体、覆盖全体学生的以“帮、奖、贷、减、免、勤”为特色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涉及教育、民政、工会、慈善、残联、协会组织等10多个部门和机构。

  绝不让一个孩子落下,宁波为此众志成城。

  甬城的助学金繁多,助学方式多样。今天,记者就此作一特别梳理。我们盘点的只是甬城助学的政策性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和机构几年来一直坚持的助学活动。挂一漏万,只希望能对正在为开学犯愁的你有所帮助。

  请一定仔细看看,也许其中就有能帮到你的。

  帮你圆梦在大学

  在宁波,高校生的资助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类:一为帮困;二为奖优。

  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串感人的数字:

  ——2009年,我市贫困大学生的助学贷款余额有1.2亿元,全市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贷款人数约3000人,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金额1890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151万元。

  ——几年来,全市各级慈善机构累计资助大学新生9655名,总金额3531.3万元。今年全市大学新生慈善助学工作正在进行中。据初步统计,市和县(市)、区慈善总会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1440名,助学金额686万元。其中,市慈善总会大学新生助学名额为300名,助学资金148万元。

  ——连续六年,市总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其中,2005年至2009年,全市各级工会帮助6000多名贫困学生迈入校门,累计发放助学款1085万元。

  我市对贫困大学生的帮扶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来自教育部门的帮困奖优。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申请者没有规定品学兼优,只要求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即可。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后开始偿还本金,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对毕业时服兵役,或者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或者符合其他有关规定条件的借款学生,经市国家助学贷款协调小组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减免)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

  其次是来自我市慈善机构的助学。

  大学新生慈善助学金:主要是政府政策扶助以外,上大学有困难的贫困家庭子女。每位本科新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大专新生4000元。

  “彩虹助学”:助学对象为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品学优良的低年级本专科学生:1、孤儿(包括一方死亡、另一方杳无音讯);2、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另一方没有固定经济的收入;3、父母双残(要有残疾证);4、因天灾人祸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今年的名额为150名,每人一学年3000元。助学年限从2010学年开始,将一直资助到受助学生大学毕业。

  到现在为止,彩虹慈善助学活动已推出八次,受助学生总数达到941名,累计资助金额490万元。

  第三是来自市总工会的助学。

  “金秋助学”:活动分为“文意助学”和“大学生助学”等几个项目。

  “文意助学”新生的申报条件为2010年考上第二批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市总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每学年5000元,4年共20000元;

  “大学生助学”的申报条件为考入大专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市总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包括新生和老生,今年考上大学的新生3000元,老生2000元;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只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今年工会助学人数将不少于2000名,投入助学金约为300万元。

  第四是来自宁波市福彩的助学。

  “福彩助学”:面向成绩优秀而家境贫困的大学新生(专科、本科不限),需有宁波大市户口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家庭特困,主要是受灾致贫、因病致贫和没有经济来源的家庭,重点为低保户家庭;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宁波市福彩在近三年内已资助49名贫困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这些爱心资金都来源于广大彩民的“日行一善”购彩。

  此外,我市经济欠发达乡镇(片)的低收入农户子女如果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科生每学年有一次性补助3500元,本科生每学年有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宁波本地高校还着力建设“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

  帮你安心读职高

  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仅2009年,我市约有46000多名中职学生享受到国家助学金,总共发放中等职业国家助学金6548万元。

  甬城职高生的主要助学渠道有:

  国家助学金: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实现分类资助。(一),持有各县(市)、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社会扶助证》的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代管费、服装费、住宿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二),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代管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三),除(一)、(二)类学生(统称困难生)以外的其他学生。一、二年级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第三年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在校学生总人数5%设立奖学金,并向就读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优秀学生倾斜,每人每年1000元。

  爱心营养餐工程:资助对象是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低保家庭子女、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人、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和农民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资助方式为由学校每周对上述学生免费提供3至4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每人每年补助400元。

  帮你冲刺在中小学

  宁波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全免费后,我市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主力已逐步转向大学、职高和普高。但对特别困难的初中和小学生继续资助。

  金秋助学:中小学生的对象有三种:1,市总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包括外来工子女和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2,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突发重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子女(必须建立临时档案,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在本市工作2年以上且加入工会组织);3,部分灾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中小学生助学”分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初中和小学,标准分别为800元、600元和300元。

  申报条件为在非民办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只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的教育特别扶持:扶持对象为:(一)户籍在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并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二)户籍不在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但属于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财政供给范围的工作人员的子女,且在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

  其扶持内容为两个,一是对扶持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和住宿费;二是对扶持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总人数的50%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为小学每生每年420元,初中每生每年560元。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分档次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市级欠发达乡镇(片)低收入农户子女就读高中的特别补助:其对象是经济欠发达乡镇(片)的低收入农户子女。补助内容有三:(1)上述实施对象入读本县(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中专、技校)免除学杂费;(2)上述实施对象入读列入招生计划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录取批准的跨县(市)、区高中(含普高、职高、中专和技校)免除学杂费;(3)上述实施对象入读列入招生计划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录取批准的民办高中(含普高、职高、中专和技校),按同类型公办高中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资助对象包括农村中小学生中享受就学资助的低收入家庭子女、持有《特困证》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残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

  资助标准是由学校每周对上述资助对象免费提供2至3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周8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从2009年春季入学开始此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400元。

  “同一片蓝天”助学:对象是外来农民工子女。今年计划为100名,每人一学年小学生400元,初中生600元。

  从2005年开始,市各级慈善部门陆续开展了“同一片蓝天”农民工子女慈善助学活动。到目前为止,这项助学活动已经资助了5354名初中生、小学生,累计支出资金255.6万元。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全免费教育:对象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宁波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就读的宁波籍学生。学校原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学费、代管费、护理费、住宿费、借读费一律予以免除。

  (注:宁波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为:宁海县茶院乡、胡陈乡、黄坛镇双峰片,深甽镇、桑洲镇、前童镇、岔路镇、跃龙街道水车片,余姚市大岚镇、鹿亭乡、梁弄镇、四明山镇、东南街道茭湖片,奉化市大堰镇、溪口镇,象山县高塘岛乡、鹤浦镇、泗洲头镇、新桥镇。)

    宁波日报记 者 金晓东 通讯员 周勇明 陈海英 江浩波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