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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用POS机帮人非法套现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9-02 11:44:32

  中国宁波网讯 个体经营户利用POS机,帮人非法套现怎么处理?镇海法院日前判处了一个案例,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去年3月14日至18日,以童某为首的一伙人在我市多地利用银联系统漏洞进行诈骗活动。他们的手段被称为“时间差诈骗”,曾在许多媒体上披露过。童某等人被追查时,公安机关还查到了利用自有POS机为童某等人提供非法信用卡套现服务的某批发市场个体户宁某。

  经审查,长期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利用自有POS机为他人提供非法信用卡套现服务,法院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宁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胡乾锋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