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刘文治 通讯员 余燃)记者昨天从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了解到,自9月1日起,非居民用户如饭店、单位食堂、商铺等天然气的价格实行调整,每立方米从原来的3.4元调整到3.85元。而居民用户天然气的价格仍为2.8元/立方米,近期不作调整。
据了解,我市天然气于2002年10月21日开始通气运营,2007年1月11日接入东海长输天然气。9年来,居民用户天然气一直按2.8元/立方米的价格进行销售,2007年2月之前,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也是2.8元/立方米,2007年2月调整为3.4元/立方米。自2008年以来,省天然气公司3次上调了天然气的批发价,合计上调幅度达30.8%,每立方米上涨0.57元。上游价格的调整,使天然气销售成本增加,给天然气公司的经营带来了压力。今年8月15日,宁波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已经上调到了3.85元/立方米。为此,我市决定对非居民用户天然气的价格作适当调整。
此前,我市召集部分非居民用户代表座谈,就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调整征求意见。座谈会上,非居民用户代表对调价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