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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创建启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9-05 07:07:0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破解管理难题,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我市决定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据介绍,创建分为土地主导和土地矿产兼有两种类型,采取试点先行,模范带动的方式。第一批确定余姚、慈溪、鄞州、镇海、北仑、江北为试点。

  创建活动分达标和创优两个层次。达标是指达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标准体系所规定的基本标准。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应在3年内达到规定标准。创优是指达到标准体系各指标项所规定的标准,从已达标的县(市)区中经评选向国土资源部推荐表彰。被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荣誉称号的,在用地政策等方面给予奖励。模范县(市)区评比实行届别制。如不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一票否决”标准的,获得的模范县(市)区荣誉称号保留3年。

  宁波日报 孙吉晶 蔡迎新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