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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突然飞下一个旧沙发 幸好没有砸到人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9-07 13:17:11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中午11点半,海曙区徐家漕路,一个旧沙发突然从临街的楼上飞出。

  旧沙发落在台阶上,没有砸到人。一旁开房产中介的张先生听到巨响,吓了一跳,跑出去看,楼上静悄悄的,也不知是哪户人家干的。

  “这么大的沙发,要是砸到人怎么办?”张先生和隔壁照相馆的老板都感到后怕。“还好不是周末人多的时候,还好中午来店里的客人少。”

  扔下旧沙发的房子属关爱小区,张先生说,这种高空抛物现象存在好几年了,楼上经常扔下五花八门的东西,有海鲜壳、没有熄灭的烟头、内裤、塑料袋……“还有牛奶瓶。”一旁的邻居听到后插了一句。

  这些垃圾除了坠地外,有许多挂在了一旁的行道树上,张先生记得,他的房产中介公司开业之初,还专门请人过来清理了一次。

  在徐家漕路,高空扔垃圾并非个例,马路两边分别是关爱小区北区和南区,记者采访了多位临街商铺店主,他们都表示经常有楼上住户朝窗外乱扔垃圾。

  电动车修理店的师傅说,有些住户素质实在是差。“每次等我们发现后跑出去找人,人家早已关了窗户,哪里知道是谁干的。”

  事后,清洁工徐师傅将坠落的沙发搬到了一旁。“差不多有25斤重。”徐师傅说。聊起楼上乱扔垃圾的事,徐师傅苦笑着说,每天早上打扫时,店铺前的人行道上到处是楼上扔下的垃圾,车主怕被垃圾砸到,都不敢在这里停车。“上次,我的同事差点被啤酒瓶砸中。”

  徐师傅说的同事是唐大姐,负责关爱小区南区临街一侧的卫生,她说这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了,当时是下午四五点钟,有人从楼上扔下一个啤酒瓶,就在她的身边落地,她差点被砸到。

  关爱小区临街房子都是五层高,一楼都配有垃圾桶,唐大姐说,这些住户之所以把马路当成垃圾场,可能是嫌下楼扔垃圾麻烦。小区物业说,小区建成7年,有2600多户人家,其中有不少是出租户,高空抛物是个人素质行为,物业也很难管理。小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则说,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反映高空扔垃圾的事,他们所能做的,只是到事发楼道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各住户注意。

  许多小区都存在高空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会如何处理?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写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意味着高空抛物案件找不到肇事者,邻里可能遭“连坐”赔偿。

  宁波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慧杰说,以往高空抛物案中,最难的问题在于取证。在他看来,《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于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处罚,是指在有可能发生高空抛物的区域内,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该区域内的住户同时又无法证明自己无责,这两个条件都满足时,才有责任连带的问题。(宁波晚报 记者 沈之蓥)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