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消息称,我市局部地区出现红眼病高发情况,8月30日至9月5日,我市红眼病发病数较去年同期增加5.5倍,局部出现了聚集性疫情。
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人士称,结合我市历年监测数据和全省及周边地区疫情情况,市疾控中心专家认为,我市即将进入红眼病高发期,当前正值学校开学,如防控措施不得力,很可能出现红眼病暴发疫情。为此,市疾控中心特别提醒,学校、幼托机构等单位要加强晨检,发现红眼病,必须要求病人居家隔离(7~10天)至痊愈,凭当地卫生部门出具的医疗证明方可返校、返工,同时加强物表消毒、卫生宣教工作。
此外,有关部门应杜绝红眼病患者进入公共泳池游泳或洗浴。市民若不小心感染,请及时到医疗机构治疗,不与他人共用毛巾、脸盆、眼药水等个人用品,同时做好消毒,居家休息7~10天至痊愈,尽可能减少传染给他人的机会。
东南商报记者 檀传才 通讯员 方挺 陶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