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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保障对象分三类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9-09 08:38:36

  结合我市实际,公共租赁房主要考虑保障三类人群。

  一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针对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两个“夹心层”。具体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且当地无房或拥有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二是引进人才。主要面向符合市人才办或县(市)区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技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同时需具备已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前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或公积金、无房、低于一定收入水平等条件。考虑到各类引进人才层次和收入差异较大,具体收入条件由县(市)区政府分层次确定。

  三是外来务工人员。需具备条件为:无房、根据《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低于一定的收入水平,具体分数线和收入水平也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房源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