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 (记者 沈杨雁 通讯员 严飞)从9月份开始,我区低保金、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金、医疗救助金和教育救助金将实行社会化发放:在每月的统一时间,通过区民政局汇至各受助者的个人银行账户。
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实施社会化发放后,我区五保户的救助金将统一汇到各镇乡(街道)敬老院的账户上,其他对象的救助金全部汇到个人的鄞州银行账户上。低保金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金每月的8日前汇到相关账户上,遇节假日,根据法定假日长短,顺延相应日期。
据了解,这项制度的实施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避免了错发延发、代签代领问题,杜绝了资金管理中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有效提高民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确保了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