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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12日生效实施
稿源: 人民网-台湾频道  | 2010-09-12 07:28:34

  人民网台北9月11日电 (记者姚小敏、杜榕)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今天完成换文程序,同意《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于9月12日生效实施。

  海基会下午发布新闻稿称,海基会于今日上午通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项协议,台湾方面已完成相关程序。海协会下午亦函复通知海基会,确认大陆方面已做好该两项协议生效的相关准备。双方完成换文程序,同意协议于9月12日生效实施。

  依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相关规定,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对方。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台“立法院”于8月17日第二次临时会审议通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二项协议。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