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宁波市将在街道社区创建一批“阳光家园”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9-13 07:15:2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残联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我市将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兴建一批“阳光家园”,为轻度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病情稳定)提供以日间照料为主的托养服务。

  据介绍,我市有35.5万名残疾人,其中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占20%,涉及的亲属近25万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由于其特殊的生理条件,成为残疾人群体中最困难、最需要社会关心的群体之一。

  “阳光家园”是以法定就业年龄段中轻度的智力、精神残疾人(病情稳定)为服务对象,以提供日间照料为主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我市“阳光家园”主要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开展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生活技能训练、康复护理、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兼有庇护工场、工(农)疗、职业培训等辅助性服务功能。

  “阳光家园”要求有相对独立的房屋,实用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人均面积20平方米左右,设置规模能接纳服务对象10人以上,室内外有一定的活动场地。同时考虑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智力低、自理能力差、情绪不稳定等特点,设立其托养、康复、劳动、娱乐、休息、安全等方面必须的设备和设施。

  对符合标准的宁波市级“阳光家园”,市里按照不同规模给予每家5万元至2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同时,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六区市级“阳光家园”日常运作经费,市里按托养人数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用于残疾人生活技能训练、康复训练、就业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生产生活等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

  宁波日报记者卢磊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