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为充分听取民意,使出台的《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市法制办再度启动《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活动。
今年4月,酝酿已久的《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在宁波政府法制信息网公示,向全体市民征求修改意见。之后,市法制办会同市建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草案》又作了进一步修改。近日,该《草案》再次全文刊登于宁波政府法制信息网,向市民征求修改意见。有意见和建议的市民,请于2010年9月17日前书面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一处(县前街61号)。
宁波日报记者王岚 通讯员吴培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