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如何加强对保障房申请人资格的审核,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日前,慈溪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新增一系列审核环节,从严审核申购人资格。
针对经济适用房申购中发生的申购人有意隐瞒实际收入,实施骗购经济适用房的情况,慈溪市今年加强了对申购人的审核力度。在收入审查方面,新设申购家庭银行贷款查询机制,并且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中介机构(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收入审核的评估机制。
在申请家庭汽车拥有情况审核方面,由初审机关统一向市车辆管理所、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发函件的形式复核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汽车拥有情况。在住房状况审核方面,住房状况复查机关将新增已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审核,审核对象为申请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对于申请家庭中外地工作或异地户籍的成员,还需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汽车拥有情况证明,以及他们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出具的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
在申购人信息公示方面,初审机关第一次公示在原有的申请人居住地基础上,新增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同时公示内容包含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情况;审核机关第二次公示时也将新增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的相关信息。
此外,申请家庭还应出具承诺书,对自己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
据悉,慈溪市2010年度经济适用房申购已于8月25日结束,400多户家庭递交了相关的申请资料,目前已进入初审阶段。
宁波日报 王岚 孙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