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一般出租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希望早点处理完恢复营运。可是,有这么两个“的哥”为了50元,足足僵持了3天。直到9月13日,这起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9月10日晚9时30分,鄞州下应交警中队接到一名驾驶员报警,称其驾驶的出租车在嵩江东路某酒店门口与另一辆出租车发生了刮擦。经调查,当晚,郑某和吴某分别驾驶出租车一前一后沿着嵩江东路由东往西行驶。当两车行驶到嵩江东路某酒店门口时,位于前方的郑某看到路边有客人招手示意,就急踩刹车并往右侧打方向。紧跟在后的吴某出租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向左侧打方向的过程中,两车的保险杠发生了轻微刮擦。
民警对事故双方当事人做出了责任认定:吴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郑某负次要责任。
当时,吴某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就说各管各吧。可是,郑某却认为是后车撞他前车,一定要吴某赔他50元。
由于郑某对民警现场给出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责任认定不同意,民警就按照交通事故一般处理程序规定,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制作了现场图,并暂扣了两辆出租车。9月11日上午,双方来到了下应交警中队调解,可还是为了这50元争论不下,并拒绝调解。
昨天上午,双方驾驶员再次来到下应交警中队,并叫来双方的保险公司人员要求对双方事故车辆的损失进行估价。就在等待保险公司的过程中,陪来处理事故的双方朋友你一句、我一言地劝说,两司机这才“幡然醒悟”:这样耗下去对双方都不利,最后由吴某赔偿郑某50元了结此事。
宁波日报记者朱和风 通讯员徐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