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遏制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严惩相关的职务犯罪行为。
鉴于此,四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触及食品安全“高压线”的,设置了更为严厉的惩罚。对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四部门要求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重处罚。
统计显示,2009年6月以来,中国工商部门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2.1万起。同样在这一年,中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食品安全案件19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0余名,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挥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中央政法部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5日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