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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里宁波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6333件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0-09-17 18:38:54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宁波网9月17日讯(记者周维强 通讯员舒沁)今年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今天上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张宏伟通报了20年来宁波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宁波法院行政诉讼十大案例。

  据介绍,自1990年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我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6333件,审结6260件,同期结案率为98.85%,案件几乎涵盖所有行政执法领域。20年来,我市群众维权意识普遍增强。1990年行政诉讼法施行之初,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仅为44件;2009年,案件达到了583件,是1990年的13.25倍。到今年为止,全市法院收案数已连续7年保持在500件以上。

  在审结的626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有640件,占10.2%;通过协调,当事人案外和解,原告撤诉的有2678件,占42.8%,两者相加的比例达到了53%。

  在这20年里,宁波法院采取多项举措,与行政机关构建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先后与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司法联络室。2008年,市中院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宁波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与法院定期或不定期通报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以及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情况的互动机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2006年市政府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以来,全市共有380件次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鄞州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9人次,行政首长出庭率达100%。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00余份,反馈率达70%。

  据了解,宁波法院行政审判法官队伍的数量逐年提升,从原先的“一人庭”、“两人庭”、与其他业务庭合署办公发展到现在的62人。市中院还先后两次中标最高法院调研课题。今年4月,市中院被最高院确定为浙江省内唯一一家行政审判联系点法院,并同时被确定为全国15家优化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试点法院之一。

【编辑:周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