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嫖娼时得不到性满足,手机还被卖淫女砸坏了——35岁的贵州籍男子周某很生气,买了把水果刀去寻仇,结果将人捅成重伤。近日,宁海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周某有期徒刑7年。
去年10月1日晚,在宁海跃龙街道打工的周某和老乡刘某酒足饭饱后来到一条深巷里找站街女。
当时,周某以50元价格与一名卖淫女谈妥嫖资后,进入一暂住房。谁知苟且之间,卖淫女突然说不做了,径直下床去穿衣服。
付了钱却未得到性满足,周某想打电话向老乡吐露心中郁闷。不料卖淫女见状,一把夺过周某的手机砸向墙壁,结果手机掉进墙角的水桶里。这下,周某更来气了,大声指责对方。最终,卖淫女退了20元钱给周某了事。
回暂住房后,周某越想越恼火。当晚,他又约上刘某,在路边花10元买了把水果刀,一起去寻仇。由于巷子里光线幽暗,刘某为使周某能认出“仇家”,假装以谈嫖资的方式,接触各个站街女,周某则在旁辨认。
在刘某“协助”下,周某最终盯上了“目标”,遂拿出尖刀将对方捅伤。经宁海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伤者腹部刺伤致结肠破裂、下腔静脉破裂,评定为重伤。
周某畏罪潜逃7个月后落网。
宁波日报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人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