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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市政府决定:力争十年内建成智慧城市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9-21 07:01:04

  “十二五”期间建成智慧物流、智慧制造、智慧贸易、智慧能源、智慧公共服务、智慧社会管理、智慧交通、智慧健康保障、智慧安居服务、智慧文化服务等10大智慧应用体系,培育形成网络数据基地、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基地、智慧服务业示范推广基地、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智慧企业总部基地等6大智慧产业基地

  中国宁波网讯 通过10年努力,把宁波建设成为智慧应用水平领先、智慧产业集群发展、智慧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具有国际港口城市特色的智慧城市。昨天下发的《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吹响了宁波智慧城市建设的“集结号”。

  《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宁波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对宁波智慧城市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十二五”期间,宁波将力争建成一批成熟的智慧应用系统,形成一批上规模的智慧产业基地,智慧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五”期间,宁波将以10大智慧应用体系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为重点,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建设。10大智慧应用体系包括:智慧物流、智慧制造、智慧贸易、智慧能源、智慧公共服务、智慧社会管理、智慧交通、智慧健康保障、智慧安居服务、智慧文化服务等。

  宁波将以建设6大智慧产业基地为重点,加快推进智慧产业发展。6大基地分别为:网络数据基地、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智慧服务业示范推广基地、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智慧企业总部基地等。

  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构建“随时随地随需”的泛在化信息网络,加快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加强信息安全基础建设。其中“三网融合”和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将在宁波杭州湾新区试点,创新模式,探索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

  “十二五”期间,宁波还将加快智慧城市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重点为大力推进基础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交换机制,加快培育信息资源市场。

  《决定》还明确了人才、标准法规和政策等智慧城市建设支撑体系。市政府将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的扶持资金,各县(市)区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扶持资金,确保全市每年不少于10亿元,并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智慧城市建设。

  宁波日报记者朱宇 秦羽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