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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竞争性选拔干部拟任用人选任前公示通告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9-21 12:41:41
  冯建波,男,1969年5月生,汉族,浙江舟山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复旦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曾任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2005年12月起任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处处长。现任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处处长,拟任宁波市委党校副校长、党委委员。
  朱晓丽,女,1972年8月生,汉族,安徽涡阳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大学毕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市机电排灌站工程师。2003年1月起任宁波市机电排灌站站长。现任宁波市农村水利管理处处长,拟任宁波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杨正平,男,1973年7月生,汉族,湖南岳阳人,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曾任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副局长兼宁波国际软件园发展中心主任。2006年1月起任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兼科技促进中心主任,投资合作局局长。现任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贸易合作局局长,拟任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世本,男,1965年8月生,汉族,浙江象山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大学毕业,经济学学士。曾任宁波市计划委员会农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1997年4月起任余姚市市长助理、丈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宁波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现任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拟任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陈星达,男,1967年8月生,汉族,浙江奉化人,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浙江师范大学大学毕业,教育硕士,副研究员。曾任奉化市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宁波服装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2002年5月起任宁波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现任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部长,拟任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钟建波,男,1973年1月生,畲族,浙江龙游人,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民族学院研究生毕业,文学硕士。曾任宁波市江东区文化局副局长,江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05年3月起任宁波市江东区东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现任宁波市江东区贸易局局长、党委书记,拟任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袁朝晖,女,1968年10月生,汉族,江苏太仓人,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同济大学大学毕业,工学学士,高级城市规划师。曾任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2002年6月起任宁波市规划局综合用地处副处长。现任宁波市规划局综合用地处副处长、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规划处处长,拟任宁波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党委委员。
  钱雪华,男,1978年11月生,汉族,浙江建德人,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8月参加工作,宁波大学大学毕业,浙江大学工学硕士。曾任宁波工程学院经管学院团总支书记、辅导员。2006年4月起任宁波工程学院电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现任宁波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拟任共青团宁波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徐健,男,1968年2月生,汉族,浙江东阳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曾任宁波市海曙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海曙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正处级)。2005年8月起任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海曙区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兼体育局局长。现任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宁波市体育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傅晓,男,1969年10月生,汉族,河南郑州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2月参加工作,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曾任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办公室主任。2001年4月起任宁波市北仑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物价局副局长,北仑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物价局副局长,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现任宁波市北仑区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区委办公室(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按照宁波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任用的冯建波等10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

  3、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9月21日起至9月27日止。值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双休日照常受理。

  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举报电话:12380

  通讯地址:海曙区县前街61号

  邮政编码:315000

  电子邮件信箱:12380@zzb.dfdj.gov.cn

  宁波市竞争性选拔

  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