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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前提月饼 “提”出不少烦恼和纠纷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9-22 07:56:38

  中国宁波网讯 眼下,中秋月饼销售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商家争分夺秒,抓住旺销的“尾巴”,而消费者也赶在节前忙着提货。据记者昨天从工商部门获悉,在月饼“大战”中,引出的消费纠纷也不少,仅江东新河工商所,几天中就调解了3起有关月饼的投诉,颇有代表性。

  月饼销售勿忘食品安全

  市民陈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他在江东一餐馆提了月饼,回家后发现月饼包装上只有一个生产日期,没有生产厂名、厂址,也没有食品成分标识和卫生部门的合格证,这种月饼岂不成了“三无商品”?

  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前天,餐馆收回月饼,退还消费者336元月饼款。

  新河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说,前几天,一位消费者在某品牌饼店购买月饼,发现其中一盒月饼居然已发霉变质。后经过协商,饼店赔偿消费者4盒月饼。

  两种品名引发认知纠纷

  消费者吴某购买了江东某大酒店两张炭烧花色月饼票,每盒标价228元。提货后,发现盒中8只月饼中,只有两只是炭烧月饼,其余6只都是花色月饼。而酒店销售的纯花色月饼每盒仅138元。

  消费者提出,既然称“炭烧花色月饼”,盒中所有月饼应该都是炭烧的,认为酒店有欺诈之嫌。而酒店认为,盒中炭烧、花色月饼都有,与提货券品名一致,不存在问题。

  工商部门经过调查,认为酒店无过错,且商家对此有解释权。双方仅是对月饼品名、花式的理解上有分歧。经过工商所同志做工作,酒店愿意补偿给消费者12只炭烧月饼,但消费者表示不接受。

  一年一度的月饼销售“大战”即将落下帷幕。根据月饼消费纠纷看,今年整体情况不错,但在小的细节、标识和质量控制上,少数商家还存在一些不足。据了解,目前市面上月饼销售渠道很多,有些餐馆、饭店销售的月饼券,其实是委托一些食品厂贴牌生产的。工商部门提醒,商家除了加强月饼质量和食品卫生监管外,在品名、花式的标识上也要概念明晰,防止引发歧义,希望明年的“月饼季”让消费者更安心。(宁波日报记者 余建文 通讯员 戴建平)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