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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当“老娘舅” 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9-22 07:56:38

  中国宁波网讯 “小章也不容易,我请求你们不要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几天前,还挂着绷带的陈大伯来到慈溪市检察院。陈大伯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他来到检察院的目的却是希望检察官放弃追究曾伤害他的章某的刑事责任。

  陈大伯在慈溪浒山做三轮车中介生意,而章某是从安徽来慈溪打工的。前几个月,章某通过陈大伯介绍做起了三轮车生意,不料此后,两人却因一些中介费问题发生了纠纷。9月8日,一直对此心有芥蒂的章某趁着酒意来到陈大伯家中,双方在推搡过程中,章某不但砸坏了陈大伯家中的冰箱及其妻子的手机,还抄起一条长板凳砸向陈大伯,造成陈大伯左手桡骨骨折,构成轻伤。

  当天中午,章某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随后,公安机关提请慈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章某。受理案件后,检察官发现,这属于一起轻微刑事案件。在调查中,检察官得知,28岁的章某,妻子在老家务农,家中还有一个幼女,一家人靠着他在慈溪踩三轮车赚钱。一旦章某入狱,小家庭将陷入分崩离析的状态,而在酒醒后,章某也为自己的冲动后悔不已。

  在征询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慈溪市检察院检调对接服务中心的检察官们开始积极撮合双方进行和解。收到了章某的道歉信,并从社区干部处得知章某家庭困难的情况后,陈大伯也慢慢消了气,最终答应原谅章某。而章某的家人,也很快设法筹钱,向陈大伯支付了医疗费和赔偿款。曾拳脚相向的两家人最终握手言和。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3月以来,慈溪检方和司法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检察机关办案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规定》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纳入到了社会“大调解”机制。自3月底实施检调对接工作以来,该院联合社会力量已成功调处30余起案件。(宁波日报记者 周 琼 通讯员 林战波 岑 瑾)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