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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2台POS机 空壳经销部3个月套现200余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9-22 08:26:23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3月,海曙警方在市中心某写字楼里查获一家电脑和办公用品经销部。这家公司没有卖过一件商品,全部的家当仅2台POS机,所做的买卖就是帮人非法套现。

  前天,该经销部老板范某因非法经营罪被海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台POS机开起经营部

  30岁的范某是鄞州人。几年前,他曾找人帮忙非法套现,慢慢发现这一行还蛮赚钱。于是,去年2月,他在市中心租了一间写字楼,全身投入。

  2台POS机、1张写字桌、1台笔记本电脑,这些就是范某公司的全部家当。因为POS机都是从南昌网购来的,所以他的公司挂名为南昌某电脑经营部和南昌某办公用品经销部。

  范某花了好几个月去开拓市场。他的主要营销渠道是在一些网络论坛、QQ群上刊登广告,招揽“客户”。

  3个多月套现200余万

  有意思的是,范某的经销部成立近一年来,根本就不卖东西,甚至连一件商品都没有。他的生意就是替人非法套现。

  每次有客户来套现,他就按客户的金额要求伪造消费单据,自己先垫付现金。银行第二天就会把“消费”的资金转到他的账户上。

  每套出一笔现金,他就按照刷卡金额收取0.8%到2%的手续费。

  从去年12月16日至案发时,范某一共帮人套取了285万余元,非法牟利数万元。

  租写字楼只为撑门面

  既然做的是信用卡套现的非法勾当,为何还堂而皇之地在市中心租写字楼?

  范某的解释是:完全是为了撑门面,因为刷卡套现毕竟风险较大,持卡人一般会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商户进行刷卡套现,所以有实体店,更容易招揽客户。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前段时间的POS机非法套现集中清理的行动中,警方查获的大多数地下套现公司,都是租用写字楼办公室,并以投资公司、代理公司或融资公司面目出现。

  谁在助长非法套现?

  从前段时间查处的几起非法套现案件看,范某的金额并不算大,其余几起金额都在千万以上,其中北仑一地下套现团伙,利用4台POS机,套现金额高达7000万元。

  非法套现为何如此猖獗?一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其中既有市场的需求,也有银行的纵容。在查获的案件中,不少非法套现者都是为了应急,更有甚者把它当作非法融资渠道。

  同时,因为顾客在商家刷卡消费后的返点,是信用卡发卡银行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为了扩大自有POS机的覆盖范围,一些发卡行逐渐降低了POS机安装的门槛,甚至异地销售,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非法套现的邪风。

  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实习生 吴丽燕 通讯员 李义山 陈莹

  ■相关链接

  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明确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则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解释》将原先只能界定为违规的POS机套现行为界定为违法,相应的处罚更严厉。而司法解释的出台将有力遏制套现商户的不法行为,有效减少套现行为的发生。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