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10月1日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张宏伟通报了20年来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同时公布了20年来审理的10个重大典型行政诉讼案。
据统计,20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6333件,审结6260件,同期结案率98.85%,案件涵盖所有行政执法领域。尤为可喜的是,20年来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有了普遍提高,《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一年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仅为44件,最近7年每年超过500件。在审结的6260件案件中,被法院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640件,占全部案件的10.2%;通过法院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案外和解,原告撤诉的为2678件,占42.8%,两者相加为53%。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表示,这个比例说明,在超过一半的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在具体的行政行为或是相关行政程序中,或多或少存在着某些问题与瑕疵。
宁波日报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舒 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