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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开始试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9-24 08:59:2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自今年我市被列为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地区后,我市及时制订下发了实施方案,日前已确定奉化、宁海、象山三县(市)以及余姚四明山区乡镇先行开展试点,此举将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

  按照我市方案,“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按照“农民筹集一点、财政奖补一点、社会捐赠一点、其他支持一点”的办法筹集。单个项目总投资一般不高于30万元,中央、市级财政奖补资金控制在项目总投资的2/3以内,县以下财政及社会力量捐助、村民筹资筹劳占项目总投资的1/3以上。

  据悉,市财政已筛选确定2010年第一批项目73个,项目总投资2000余万元,下达补助资金1460万元。年内还将根据资金和项目情况确定第二批项目。

  为使财政奖补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从明年起,市财政将较大幅度增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预算,扩大试点范围,增加受益乡村。同时,市财政、农业等部门要求各地加强项目库建设,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充分调动村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并鼓励各地将现有“百千工程”新农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支农专项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捆绑使用,增加合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效果。

     宁波日报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周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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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据了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对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项目范围为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自然村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农民饮用水工程、村内环境卫生整治、村庄绿化亮化美化、村级老年活动中心等六大类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