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不想让他养我了。”昨天,奉化法院审判庭内上演了一场亲情伤害战。年逾八十的杨老伯坐在原告席上,态度坚决地要求解除与被告阿平(化名)的继父子关系,并要求他偿还20年的抚养费和孙子13年的抚养费共计7万元。
父亲说儿子不孝
庭审中,杨老伯讲述了自己50年前收养阿平的故事。
50年前,阿平的母亲因与前夫不合,大着肚子改嫁到杨老伯家,几个月后生下了阿平。小阿平长得很讨人爱,一家三口的小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几年后,杨老伯有了3个亲生孩子,一男二女。
阿平22岁时娶了妻子,与杨老伯分居立业,不久,孩子出生了。杨老伯很喜欢这个大孙子,在随后几年里,孙子一直跟着爷爷吃住。
随着时间推移,杨老伯跟妻子日渐年迈,孩子们都已成家,最后按照农村里的习俗,杨老伯与妻子分开生活,他跟随大儿子阿平,老太则由小儿子负责赡养。
据杨老伯讲,自从分家后,阿平就忘记了父亲的抚养之情,不仅与兄妹们断绝了关系,而且对他的生活不闻不问,不供粮、不给钱,没有尽到一点赡养责任。因为无法忍受这股怨气,也不想与阿平纠缠不清,于是他一怒之下将阿平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与阿平的继父子关系,并要求其偿还抚养费。
儿子称自己很冤
那么,事情是否真如杨老伯所说的呢?
“我是一肚子委屈和冤枉。”庭审中的阿平也异常激动。他说,这些年他跟原告住一个村,就原告一个父亲,村里的大多数人也知道原告一直是由自己照顾的。原告患病已有5年了,药都是他买的。他跟原告的关系一直很好,没有什么恶化的情形。
“今天就算我们父子俩对簿公堂,无论法院最后怎么判,我都会坚持赡养原告。”阿平说。
接下来的庭审,记者从双方的辩论中,隐约觉察到此次继父子出现矛盾,是因为村里土地补偿款分配一事引发的。
法庭审理后认为,原告认为双方父子关系恶化的证据不足,同时原告要求返还抚养费于法无据,最终当庭判决,对原告要求解除与被告的继父子关系和要求偿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记者手记
亲情与金钱孰重?
本案被告出生后即随原告共同生活,原告也承担了抚养教育的责任,双方已经形成继父子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其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第十一条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在当前的经济社会中,难免会存在很多的利益诱惑。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庭和睦是我们生活的追求目标,比起一时的金钱得失,孰轻孰重,每个人心中自然明了。
东南商报通讯员 汪美芬 记者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