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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手再调土地市场 宁波也有“痼疾”存在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9-27 13:19:22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在房价高的地区,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

  ■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

  ■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土地闲置一年以上房企禁止竞地

  本轮房地产调控进入第6个月,政策出人意料地加码了。昨日晚间,国土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部151号文)(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对于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若企业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以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行为,同样禁止拿地。

  点评:此前的规定中,并无上述条款,根据此前国土部披露的2000多宗土地闲置案件,若此规定严格执行,将有部分房企被暂时逐出土地市场,其中不乏一些品牌房企。

  力推公租房

  加强保障房建设,是该文件的重要政策着力点。《通知》强调,在三类政策性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

  在房价高的地区,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没有完成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点评:国土部规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不得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但并未专门提到公租房土地供应。在4月17日出台的“国十条”中,同样没有提及公租房。

  禁止捆绑和“毛地”出让土地

  《通知》对土地市场作出了更细化的规定。对具备供地条件的地块,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函件后30日内,分别提出规划和建设条件。另外,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

  另外,两部委再次强调,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点评:这一规定可遏制企业“打擦边球”。去年底,国土部规定了住宅用地单幅出让的面积上限:大城市20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小城市7公顷。此后,不少地区采取住宅用地“捆绑”出让的供地方式,即单幅地块面积不超过上限,但总面积超出规定。

  严控容积率

  按季公布违法违规房企情况

  《通知》强调,严格查处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对已供土地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设计,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必须符合容积率指标要求。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等问题,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两部委还要求,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季度将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的情况,在当地媒体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的中国土地市场网页上向社会公布。每季度末,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将有关情况报国土资源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向社会通报。每日经济新闻

  超9成网友对房价不满意

  近日,《人民日报》依托人民网,对4.6万名网友进行了房价问卷大调查,调查显示,超9成网友对房价不满意。

  ①房价满意度:依然偏高

  从调查样本来看,9成多网友对现在房价不满意,认为房价非常高。

  那么,住房到底维持在一个什么价位,网友才能承受呢?据统计,愿意承受8000元以下的占75.2%,其中4000元以下占50.9%。而愿意承受8000元—12000元的占15%,而12000元以上的仅有9.7%。

  ②预测值:短期房价仍然看涨

  调查发现,64%的网友认为房价有上涨压力。上涨理由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楼市调控政策执行打折扣”(61.8%)、“开发商不差钱,死顶不降价”(58.4%)、“投资投机客将在楼市再次活跃”(56%)、“通胀预期上升,人们会偏向买房保值”(52.5%)。

  ③调控满意度:调控政策落实不力

  “新国十条”调控以来,超8成网友认为政策落实不力。

  ④政策期望值:呼吁继续调控楼市

  那么,会不会进行二次调控呢?65.4%的网友预测会。若中央对楼市进行二次调控,网友期望出台哪些政策?呼声最高的前四位,分别是“改革地方财税体制,摆脱‘土地财政’”(69.7%)、“将落实楼市调控政策与政绩挂钩”(64.7%)、“出台房产税或者物业税”(52.1%)、“取消预售制”(51%)。人民日报

  本地反应

  土地市场“痼疾”,宁波也有存在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方面获悉,在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方面,国土部门统计显示,今年截至8月底,全市用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拆迁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总量达5804亩,占到全部住宅用地供应量的65%,相比去年同期增长5.3倍!

  此次新规就土地出让、开发等环节新设了多项禁止性规定,据记者所掌握的资料,这些禁止性规定所涉的土地市场“痼疾”,本地多有存在。

  其中,在闲置土地问题上,虽然商品住宅用地闲置的主因是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等,但也有个别地块是因为开发商自身原因而闲置——如海曙有一幅2005年底就已出让的小地块,因为开发商所做楼盘方案无法满足日照等条件,拖延至今依然是荒草一片。

  至于调整地块容积率、建筑限高的例子则更多。如鄞州有一商品住宅用地,按出让时规定的地块容积率可建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而现在在该楼盘宣传资料中,其总建筑面积号称达48万平方米;江东在建的一办公建筑,当初出让时规定其限高120米,而现在号称总高度达188米……

  开发商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以及土地多次流转等现象,在本市也比较普遍。城市东部有一商品住宅楼盘,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现在应该已经竣工交付,但目前该楼盘却尚未开始销售。同样在城市东部,有一幅宅地2003年时候已出让,但今年该楼盘开售,其开发商已非原来拿地的那家开发商……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土地市场“痼疾”的存在,尽管有可能影响到普通购房者的市场预期、购房决策等,但普通民众的知情权却鲜有得到满足的。

  有房产界人士认为,如果新规中的这些禁止性规定能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则开发商拿地后的开发节奏将被逼加快,进而可以增加一定时期内楼市的总供应量,因供需失衡而导致的房价上涨压力也因此有望减轻。(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