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赵景阳 通讯员王勇)日前,我区出台新一轮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解困房实施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我区保障性住房保障面,并为保障对象提供更多选择。
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与前两轮政策有明显不同。该办法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根据办法,申购对象收入条件,将从家庭人均年收入为上年度宁波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以下上调为60%以下。租金补贴标准大幅提高。以2010年下半年为例,无房三口之家(控制面积54平方米)如按照一般标准可补贴620元/月,比原补贴提高216元/月,提高53.5%。持有低保、特困或社会扶助证“三证”家庭,同时可以认购解困房。
新办法打通各项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更多选择,将实行两个统一,即申请廉租住房与申报经济适用房政策条件相一致,以及申报解困房与申请较高补贴标准的廉租住房政策条件相一致。
新一轮政策充分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实际情况,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保障方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选择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持有“三证”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选择购买解困房,也可以享受廉租房较高租金补贴。
根据全域城市化目标和各个片区开发情况,我区将分别在蛟川、庄市、骆驼、澥浦、九龙湖等区域适时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据悉,我区将力争在年内完成新一轮住房保障的申报、审核及部分经济适用房申购工作,并完成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