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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惠民水平——三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9-29 06:59:49

  宁波日报评论员

  人民群众是文化建设、文化创造的主体,也是精神文化产品的消费者、评判者。文化只有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和不竭的动力。文化发展,必须澄清文化是少数人把玩、少数人享用的错误观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蕴藏于人民群众之中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挖掘出来、释放出来。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文化消费需求将占到总消费支出的20%以上。宁波2008年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0美元,城市化快速发展,中等收入人群增多,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进入高速增长期,并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等特点。

  应该肯定,近年来,我市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等要求,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建成;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和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既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又开拓了民营资本的多元化投资路径和产业结构调整空间。但也要承认,我市的公益性文化服务体系还存在城乡资源分布不均衡,基层薄弱、资源使用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文化产业发展还存在规模较小、集中度低、结构不合理、附加值不高等明显不足。

  提升文化惠民水平,就要从宁波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群众文化需求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在走进群众、服务群众中实现新创造。

  一是处理好文化建设基本化与多样化、“精品化”与“大众化”的关系。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要“两手抓,两手硬”。要打造一批文化精品和标志性文化场所,更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多出一些“草根作品”和“草台班子”。二是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形成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让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多地向基层倾斜;三是不断创新文化服务方式,丰富文化服务载体。文化要有感召力、生命力和市场活力,就必须为群众喜闻乐见,不能老腔老调,高高在上,而是要扎根群众,求新出彩,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