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求助:村里集体山林里的林木被一名村民砍伐了许多棵,大家都很心疼。9月26日上午,北仑大碶街道新和村一名村民给本报87777777热线打来电话,反映了村里偷伐林木事件。
记者跑腿:记者9月26日来到新和村,新和村村委会主任朱海良介绍说,村里山林并不多,只有约500亩,大多数属于集体山林,村里也没有将山林分到户。从上世纪封山育林后,几乎没有大规模的砍伐。在村里,保护森林也成了大家的共识,还将此写进了村规中。这次村民顾某没有向村里申请,也未报告,就擅自砍伐,数量有八九十棵。村里发现后,立刻制止了他的行为,并向北仑区森林公安局报了案。
北仑区森林公安局负责此事的黄警官证实了此事。他说,接到村里的报告后,他和同事就立即到现场查看,经过清点,砍伐下的树木有85棵。顾某也承认是他砍伐的树木,但他认为自己是为了扩大杨梅林范围,因为不了解集体山林与自家承包林的界限,误将集体的林木砍掉了。
“从现场看,树木大小都有,而且树木都未运出去贩卖,因此偷伐不成立。”黄警官分析,大碶街道近年来大力发展杨梅经济,不少村庄都将杨梅作为主要的经济林,村民扩大杨梅林致富的想法也普遍存在,顾某的情况也是如此,他没有申请办理砍伐证而“毁坏林木”,但未构成刑事犯罪,将按照《森林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罚,“主要还是以教育为主”。
黄警官说,平常工作中,接触过不少类似顾某这样的情况。不少村民认为在自家承包山上砍一些树木没有关系,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除了经济果林外,砍伐自家承包山、集体山林里的树木都需要向林业部门申请砍伐证,进行有序砍伐。(宁波晚报记者 胡菲 实习生 赵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