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朱宗杰) 9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霖军、副主任张文蛟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劳旺、张兴良、陈中建、林志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褚孟形,县政协副主席项松春,县人民法院院长吴军良,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伟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要求提请审议宁海县县树、县花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宁人大[2010]16号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宁海工商分局关于宁人大[2010]12号评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局《关于拟对陈建飞行政拘留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宁海县县树、县花的决定》,确定樟树为宁海县县树,杜鹃花为宁海县县花;表决通过《关于许可对县十六届人大代表陈建飞依法行政拘留的决定》。
县政府办公室、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农林局、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宁海工商分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副主任和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