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民於女士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说,尽管对长假旅游早有心理准备,但这里头该注意的事项还真不少,一不小心“开心游”就成了“闹心游”。
刚折腾回来的於女士感叹道,这趟厦门游,两个晚上都没睡好。国庆之前,於女士通过我市一家旅行社早早地订了团,2日到4日,她就打算和朋友们在美丽的厦门度过。一起去的人恰好呈单数,朋友也不愿与陌生人合住一个房间,余下一人便按照双人住宿交了费用。“按照这个推算,一个双人房价位约为200多元,算是‘准三星’了。”於女士说,根据旅游合同约定,两个晚上都住在厦门,大家还指望晚上在市中心逛逛。
可是他们第一个晚上被安排住到了泉州,导游称,旅游旺季订不到房了。於女士和朋友们都玩累了,忍忍也就算了。第二个晚上依然订不到房,坐车两三个小时,被拉到了厦门集美区的一个私人旅馆,看到门口被人偷偷收起来的“50元一间特价房”的挂牌,很多游客都火了,与导游争执起来。最终於女士通过与旅行社经理交涉解决了问题,但睡觉的时候已是深夜。回宁波后他们又向旅行社要回了100元违约金。
“回宁波时还碰到其他旅游团的游客,不少都碰到了类似情况,应该不是个别旅行社的问题吧。”於女士说,按照旅游合同规定,如果入住酒店的水平降了级、旅游景点减少了,游客就应得到相应的赔偿,但对旅游路线改变产生的问题却没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游客因为入住到较偏远地区,而在路上浪费的时间和精力根本没法用金钱来衡量。
对此,旅行社也有自己的说法。该家旅行社负责厦门线的沈经理说,旅行社也是按照合同来履行的,入住厦门,并不一定就住在市中心,特别是旅游旺季,中心位置的酒店容纳量有限,很多游客就得住到相对偏远的城区。而入住的房间应该称为“普通标准双人间”,只要有空调、电视、独立卫生间等设施,基本上就是民间所说的“准三星”了。
“当然,如果是入住到了其他区域,或者是入住私人旅馆,那自然是违约的,可以经由导游与旅行社沟通解决。”沈经理说,国庆期间,个别火爆的旅游线路游客确实比较多,一些不太有经验的导游也被派遣带团了,确实存在一些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大部分的投诉者当中,有很多人都是因为事先没能深入理解旅游合同条款而产生了误解。”沈经理说,旅行社除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外,也非常愿意多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像於女士这样懂得用合同保障自己权益的游客就非常难得。有了合同的详细约定,市民玩得开心,旅行社也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