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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普陀景区"人车不分道" 观光车撞伤12岁男孩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0-07 12:29:12

车子的挡风玻璃也撞碎了。

  中国宁波网讯 家住海曙区的张女士和家人到东钱湖的小普陀景区游玩,12岁的男孩被景区的观光车撞伤头部。如今事情过去三天了,还没有讨来一个明确的说法。

  行走中突然被撞

  据张女士介绍,10月3日,他们一家五口到小普陀景区游玩,当天下午2点左右,他们顺着景区的路行走时,12岁的孩子忽然被景区的观光车从后面撞了上来,“观光车的玻璃也撞碎了,孩子当时被撞昏过去。”张女士说,当时把她吓坏了,而令张女士感到不解的是,她提出把孩子送到医院,景区连一辆急用的车也没有。“最后,景区找来一名有私家车的工作人员,于当天下午3点钟左右将孩子送到了附近的钱湖医院。”送到钱湖医院后,因为孩子伤在了头部,该医院无法做相应的检查。随后,张女士提出把孩子送到市区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但景区的工作人员说司机喝了酒,不敢到市区行驶。

  随后,他们又回到景区办公室,张女士这才发现,在带着孩子去医院期间,原本承诺报警的景区工作人员竟没有报警,就将肇事观光车驶离了现场。张女士自己报了警,东钱湖交警大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后,让他们先去给孩子看病。一直到下午4时30分,景区才找来一辆车,把孩子送到了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到医院时,要做的检查已无法做。

  10月4日上午,张女士带孩子到医院做了检查,医生称孩子需要观察治疗,半个月后再做进一步的复查。受伤的孩子说,伤到了右边的头部,晚上不敢朝右侧身睡,一侧身就头痛。

  张女士认为,小普陀景区只有一条大路,并没有注明哪儿是人行道,哪儿是观光车道,因此,景区应该对此事负全部责任。

  景区摆出各种理由

  昨天下午,记者和小普陀景区负责处理此事的黄主管取得联系。他称,他了解的情况是,当时这个小孩退着在走路,忽然改变方向,相反方向开来的观光车来不及躲避,与他撞在了一起。事发后,他们先垫付了孩子的检查费用。因为当时忙着处理此事,就忘了报警。事后报了警,现在交警还没有对此事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景区为何没有配急救人员和急救车?他说有,当时都忙别的事去了。第一次送孩子去医院的私家车司机当时的确喝了酒,所以耽搁了送市区医院的时间。对于景区道路有没有警示标志问题,他说行人走右边,观光车一般情况下都是走中间的,和市区的交通差不多。黄还说,此事景区负有相应的责任,但现在领导在忙长假旅游的事,行政部门放假了,他们的意思是,让家长先给孩子看病,看完病后,费用再到景区报销。

  对于这种说法,张女士表示不能接爱,她说当时孩子是正常行走,观光车是从后面撞上来的,景区的态度让人寒心。

  宁波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强认为,在此事中,应该先让交警部门处理此事,以交警的责任划分为准。同时,景区的设施应该科学合理,保障游客的安全,有义务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加强引导和设置安全标志。另外,受伤的孩子是未成年人,家长也应该尽到监护责任,否则,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双方当事人如果对责任划分不服,也可到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