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沃君伟)由于近年来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水平的影响,我区于2010年下半年起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从人均每月400元上调到4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从人均每月300元上调到355元,惠及人群1982人。
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提高,我区被征地人员生活费也即时提高,从原来的304元提高到334元,惠及人群26116人;低收入家庭的门槛也同时降低,城镇居民低收入标准从520元调整到572元,农村居民低收入标准从390元调整到462元,有更多的人群纳入到低收入保障水平上来,使其享受更多的教育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金也将从明年1月1日起作出调整,与城镇低保水平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