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鄞州法院昨天通报了该法院首次发现系列性虚假诉讼案,并依法再审对虚假诉讼当事人进行司法处罚的情况。
今年6月,鄞州法院对原告代燕诉被告汪萍的借贷纠纷一案通过调解结案。1个月后,汪萍的前夫李成得知这一消息,向法院反映了“代燕与汪萍并不存在借贷关系,二人之间诉讼是虚假的”问题。法院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这一问题存在后,依法作出再审的裁定。法院再审过程中,代燕与汪萍承认了二人伪造借条进行虚假诉讼的事实。
原来,代燕与汪萍是远房亲戚关系。5月底6月初,汪萍与丈夫李成闹离婚,汪萍为在离婚诉讼中免于承担家庭债务,找代燕帮忙,伪造自己对代燕负有债务的事实。代燕与汪萍编造了3份借条,分别写明汪萍在3年前曾先后3次向代燕借款,借款总额10万余元。然后,由代燕出面,到鄞州法院对汪萍提起追讨债务的虚假诉讼,通过调解结案以达到法院确认这一债务关系的目的。7月下旬,汪萍与李成调解离婚后,汪萍与代燕的债务关系被李成发现作假,李成并向法院举报。
鄞州法院再审认定,代燕诉汪萍的借贷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双方实际上不存在借贷关系,借条是汪萍为了在与李成离婚纠纷一案中获利而串通代燕虚构借款事实所编造的。她们向法院提交伪证进行虚假诉讼,致使法院对诉讼事实的认定受到影响,妨碍了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法院现决定撤销对代燕诉汪萍的借贷纠纷一案的原审调解书,并对虚假诉讼当事人代燕、汪萍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目前,代燕与汪萍已自愿接受了法院的处罚,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深刻检讨。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陈雷 刘莹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