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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宁波发布住房“限购令” 一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稿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 2010-10-11 09:45:54

  浙江日报宁波10月10日讯 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昨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精神的通知》,推出了住房“限购令”,这是宁波楼市一次严厉的调控。

  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是此次宁波楼市调控的“重拳”。

  《通知》规定,宁波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宁波只能新购1套住房;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宁波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也就是说,如果无法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宁波市购房。这意味着,外地客暂时被挡在了宁波楼市之外。

  《通知》特别指出,从发布之日起,所有住房交易必须执行通知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为,商品住房以在宁波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此次宁波楼市调控,还严格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0月1日以后,购买非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由原来总价的1.5%调整为3%。以一套面积100平米、总价150万元的房子计算,在细则出台后购买,要缴纳契税4.5万元。若在10月1日前买,能省下2万多元。

  此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不少宁波市民称此次楼市调控政策够猛,可以更有效地杜绝炒房客,买房成了生活需要而非投资,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件好事。住在江东的邵女士认为,楼市会少些疯狂,多些回调,“再等等吧”成为许多购房者的共同态度。

  “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同时增加楼市的有效供应,从而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证楼市健康。”——这是宁波房产界人士对“甬九条”二次调控实施细则的评价。

  在住房限购、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房产交易税费大幅度提高等政策之下,一位房产公司营销经理认为,接下来“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炒房客离场、成交量下滑,“是可以想见的”。另外,随着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增加和保障面的扩大,购房需求将出现分流。

  不少房产中介机构估计,10月份宁波二手房市场的成交量可能会大幅下降。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