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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查获两起木炭走私案 截获木炭38吨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0-14 07:41:57

海关查获的走私木炭。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海关近日发布新闻,该关近日连续查获了两起伪造品名、涉嫌走私木炭案件,截获2585箱约38吨国家明令禁止出口的木炭。

  据介绍,近日在一次出口查验中,一辆装载着申报品名为“塑料装饰品”、出口目的国为日本的集装箱车在接受“H986”X光检查时,引起了机检关员的注意。

  开箱门检查发现,满满一整柜的集装箱装的都是印着“高级用长炭”繁体字样的纸箱。割开纸箱,箱里塞满了黑漆漆的木炭。木炭均呈长条状,颜色墨黑,形状规整,材质坚硬,炭化程度高,直径约8厘米,长度在20厘米左右。经清点,整整一柜的木炭共865箱约13.29吨。

  时隔一天,宁波海关再次截获同样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木炭。不过,这批木炭申报的品名是“机制炭”,申报规格为“以木屑为原料烧制”,数量共计1720箱,约25.6吨,出口目的国是韩国。经海关查验之后,发现实际货物全部是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

  ■延伸阅读

  有些木炭不得出口

  “俗话说千柴百炭四两灰,据了解,烧制一吨木炭起码需要耗用10吨的原木。而要想获得高质量的木炭,就得提高含碳量,降低含水量,耗用的原木就更多。而且原木烧制的木炭属不可再生能源,自2004年以来,国家对以木材(不包括竹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实行了禁止出口的规定,而可以出口的是用木制碎料挤压加工成的机制木炭。

  宁波海关缉私局警察张卫伟告诉记者,由于东亚部分国家本国自然资源匮乏,目光纷纷瞄准我国的木炭资源。国内一些不法分子贪图其中的金钱利益,铤而走险。据统计,今年以来海关已查获三起木炭走私案件,共计数量多达67吨。

  东南商报记者 殷浩 通讯员 严霞红 蒋艳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