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黄牛"骗税案件屡有发生 车购税代办要当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0-14 08:17:16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国税部门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在我市一些汽车销售店集中的地方,时常有代办车购税的“黄牛”出没。不少“黄牛”打着代理办税的旗号,误导消费者,购车者多缴的税款则落入“黄牛”的腰包。

  买过车的人都知道,购车后要缴纳车辆购置税。有些购车者为了省事,就拿出一二百元钱把这些事情交给“黄牛”或其他人代办,到底该缴多少税自己心里一笔“糊涂账”,这就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

  杨小姐近日在某4S店买了一辆车,由于平时工作忙,她就在江东世纪汽车城门口找了一个自称是“专业代办”的人。

  那个人煞有介事地给杨小姐算了一笔账:“你的车售价是23.5万元,现在国家的车购税率是10%,23.5万元乘以10%,你得交23500元税”。

  在掏钱前,杨小姐向一位在税务部门工作的朋友咨询了一下。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那位朋友告诉她:计算车购税不是简单地用车价款乘税率,而是要扣除增值税税款,而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包含了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

  比如杨小姐购买的总价23.5万元的家用轿车,取得了销售商开具的价税合计为23.5万元的机动车销售发票,车购税税率为10%,其应纳车购税是235000÷(1+17%)×10%=20085.47元,而不是235000×10%=23500元。如果不是打电话咨询了一下,杨小姐的2300多元“冤枉钱”就进了“黄牛”的腰包。

  对此,税务部门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同时,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按7.5%征收。因此,购车人要提高警惕,留意机动车销售发票上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并向代办人员索要正式的车购税税票。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王俊 施斌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