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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丹霞映夕阳——宁波市老龄工作综述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0-15 07:58:39

  老年人独居在家,有志愿者上门开展贴心服务;老年人走出家门,在社区星光之家可以看书读报欣赏各种老年节目;老年人出行,公交免费坐,景点免费游……在宁波这座爱心、文明之城,尊老、敬老、爱老、助老蔚然成风。

  编织一张“保障网”

  千方百计谋敬老之策,齐心协力立敬老之业。我市把发展老龄事业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为“老有所养”建立政策保障的“安全网”,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障日臻完善。去年11月,我市出台了《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完成了原有城乡养老保障制度与国家和省的新制度的无缝对接。办法规定,市辖各区按规定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且符合按月享受规定的城乡居民,以及年满60周岁、未参保缴费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享受每人每月80元的基础养老金,这标志着我市步入全民保险时代。

  养老机构长足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20家,总床位26865张,平均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2.75张,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今年9月8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

  送上一份“敬老情”

  针对一些独居、“空巢老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我市在5年前就依托“81890”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出“一键通”,为6000多户老年人家庭提供24小时无偿应急求助信息服务。目前全市有3万多名志愿服务者(义工)为“空巢老人”提供安全巡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健康保健、应急救助、文体活动等服务,每个社区(村)至少有一支人数超过20人的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队伍。

  与此同时,老年人的优待政策覆盖面也更加广泛。根据《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我市老年人可以在看病就医、乘车出行、法律援助、旅游参观等方面享受优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旅游参观、乘坐公交等方面的免费服务,百岁以上老人还可享受每月300元的长寿保健补助金。据统计,市区现有11万多张高龄老人(70周岁以上)免费乘车卡在各条线路公交车上使用;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有2020名盲、聋、哑三类残疾老人享受到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和手机等费用减免优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夫妇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全市现有47859位老年人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展现一股“银龄风”

  夕阳可以是安乐雅致的,也可以是活力四射的。

  活到老学到老,永葆一颗进取心。走进市老年大学,你会发现,这里的每个人都忘记了自己的年龄,每一个都是永不知足的心态。老年“学生们”以学为乐,以学交友,以学健身,让自己的老年生活大放异彩。

  发挥余热,身体力行为下一代“修路铺桥”。今年8月28日,市关工委成立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和“未成年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将组织一批有丰富经验的老专家、老教授、老法律工作者为全市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和法律问题免费服务,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建言献策,为全市发展大局贡献智慧。每当市委、市政府出台重大政策之前,都会集思广益,向老同志征求意见建议。在市委召开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座谈会上,老同志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就做好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科学考核体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宁波日报记者卢 磊 通讯员周志华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