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闻晓明)10月13日,我区出台《北仑区外来工子女学校自聘合格教师待遇保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我区外来工子女学校(含教学点)的非事业编制自聘合格教师自本学年起,每月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将达1700元(不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其中具有浙江省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自聘合格教师最低月工资分别为2800元、2300元、2000元(不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每年按12个月发放。
按此标准,我区将确保外来工子女学校自聘合格教师人均年收入至少达到2.8万元(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比原先提高近1万元。同时具有浙江省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自聘合格教师人均年收入分别达到4.2万元、3.5万元、3.2万元(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