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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明确外来工子女学校自聘教师待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0-16 09:59:04

  中国宁波网讯 10月13日,《北仑区外来工子女学校自聘合格教师待遇保障实施方案》出台。此举意味着该区外来工子女学校(含教学点)的非事业编制自聘合格教师自本学年起,每月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将达1700元(不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其中具有浙江省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自聘合格教师最低月工资分别为2800元、2300元、2000元(不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每年按12个月发放。

  按此标准,北仑区将确保外来工子女学校自聘合格教师人均年收入至少达2.8万元(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比原先提高近1万元。同时具有浙江省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自聘合格教师人均年收入分别达到4.2万元、3.5万元、3.2万元(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以后将随市社平工资的调整而变动。此举措在我市尚属首家。

  东南商报记者 闻晓明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