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面临诸多“瓶颈”
尽管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规范有序,业务需求旺盛,但小额贷款公司本身处于“行金融业务之实却无金融机构身份之名”的尴尬境地,目前,我市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会同市工商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和宁波银监局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和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县级工商部门承担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职能。因此,从现行体制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算是开展金融业务的一般企业,而不是金融机构。
“这种身份不明,导致两个问题:一是小额贷款公司无法与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对接,致使公司缺乏最基本的‘防火墙’,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风险。二是小额贷款公司不能以金融机构同行的身份向其他银行机构拆借资金,而只能按规定向不超过两家的银行以贷款的方式融资,这大大增加了融资成本。”鄞州区汇金小额贷款公司的老总陈世君告诉记者。
此外,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资比例较小等因素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回报率比预期普遍偏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各股东增资的积极性。”一些小贷公司的股东说。
另外,据了解,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具有经营票据贴现的业务范围,而按有关部门规定,票据贴现全额占用授信额度,使得该项宁波小额贷款公司特有的业务徒有虚名。
“仅靠股东的资本金及回笼的贷款与50%的融资额度,资金时不时‘断粮’就成为常态。这使小贷公司既不能更广泛地服务于‘三农’和中小企业,又不利于小贷公司的长远发展,而且还大大增加了小贷公司失去信誉的风险。”慈溪融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老总徐雅芬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
有识之士认为,目前50%的融资比例的确偏低,合理的做法应该是按照其经营管理水平进行分类指导,扶优限劣,对经营管理规范、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有力的可以适当提高融资比例。
多方努力,破解小贷公司发展难题
那么,面对诸多瓶颈,小额贷款公司如何“破局”?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将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及市场供需状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稳步推进民间资本参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设立和增资扩股,积极督促各县(市)区落实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优惠政策,为其发展争取更好的有利环境。
下一步,我市将在严控风险、稳健运作的基础上,重点布局在卫星城市试点镇的试点,让这一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草根”金融组织服务于卫星城市建设。同时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组织的成立,以使小额贷款公司能加强同业协作和交流,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发出自己共同的“声音”。
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的老总纷纷表示,国家有关的金融管理部门应当在金融机构身份认定、适度放宽融资比例和提高贷款最高限额等方面多亮绿灯,才有可能让小额贷款公司真正发展起来。
长期从事小额贷款研究的浙江万里学院教授田剑英认为,小额贷款公司为丰富的民间资本提供了合法的金融供给,将民间资本合法地引导至正常渠道,解决了农户、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不应当搞“一刀切”,而应根据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区别对待。当前,最紧迫的问题是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问题,同时针对其存在的资金“瓶颈”,适当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比例,增加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朱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