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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徐全洪,男,81岁,1951年加入公安队伍,曾被公安部荣记个人一等功,历任江北公安分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等职。
时已入秋,一路上的细雨使山上的绿竹更显清幽。记者从市区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到鄞州横街毛家岙村一幢略显简陋的农宅前,这里便是徐全洪老人的住所。
刚一进屋,就看见了红光满面的徐老。徐老讲话中气很足,他说,他很高兴和记者聊聊以前的事儿。
艰苦年代,苦中作乐
徐老是1951年年底加入的公安队伍,一开始,他被分配至苍水派出所。1年后,赴上海学习刑侦技术,之后便与刑侦工作结了缘。
上世纪60年代初,经济条件差,警力也严重不足,徐老说,那时候有不少值得回忆的事。
记得有一次他一个人去鄞州龙观乡抓捕一个惯偷。徐老深夜3点出发,翻越3个山头,才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抓住了这名惯偷。人是抓到了,但怎么押下山,却成了问题。
在回来的路上,徐老想了个办法,先将小偷反拷,再将他放在自行车后架上,将绳子把小偷和自己身体绑在一起,然后骑车一路下山,路上,还顺道教诲这个小偷。骑行了近100公里的路,回到局里,连夜提审,小偷也对徐老十分佩服,说今后一定好好做人。
1979年5月,徐老受命成为刚成立的江北公安分局的局长。工作职责改了,但恪尽职守,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却没有变。
当时,白沙派出所发生了一起盗窃500元的大案,专案组经过分析,一致认为是附近的熟人作案,有群众指证这是案发地附近的一名男子干的,案情似乎已经明了。
徐老不以为然,在和嫌疑人对话后,他力排众议,认为罪犯另有其人。这个结论引起了不小的争执。在那个容易“上纲上线”的年代,有人就指责徐老“办案不力”、“纵容罪犯”。徐老不以为然,他带着侦查员一起办案,经过1个多月的侦查,另一名男子浮出水面,不但交代犯罪事实,赃款也追到了。徐老说,实事求是一直是他做事的基本原则。
爱民情结,凝结一生
“领导一定要深入一线,做好表率”、“公安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这些都是徐老一直挂在嘴边的话。他不无感慨地说,当年分局刚成立的时候,缺人缺钱,可工作从来都是前列,靠的就是警民携手、群防群治。
如今,徐老离开工作岗位近20年,可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关心着宁波公安工作的发展,常常给现任领导写信,进言献策。
早起早睡,粗茶淡饭,徐老自己的生活甚为朴素,对慈善捐赠却毫不吝啬。近几年,他扶贫帮困的事迹经常见诸报端。“有口饭吃就行了,孩子也不用为我操心。”对此,徐老笑呵呵地回应。
记者了解到,徐老退休后的十几年,仅有据可查的各种捐赠捐助就超过20万元。他出资办起的健身学校,现在成了村里老人锻炼身体的绝佳去处。此外,流水潺潺的鱼塘、修葺一新的凉亭、解决生活用水的蓄水池,也都是在他的捐资下建起来的。
徐老说,自己是贫困工人的孩子,在这毛家岙的青山绿水中,他过得快乐而充实,他希望把自己的快乐,也传递给周围的群众,“况且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无论到哪里可都不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