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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的交通警示牌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0-19 07:35:26

网友“都市预测”摄

  ■网友原帖

  网友“都市预测”:与一朋友途经环城西路,无意间发现这块指示牌,让人很迷惑:请勿强行超车,地址危险驾驶行为。“地址”两字是“禁止”吗?

  ■记者采访

  据发帖人“都市预测”介绍,这块广告牌是他与朋友在环城西路的白云二村公交车站等车时看到的,当时等车的很多人也发现了这一谬误。有人说“地址”应是“禁止”,有人说应该是“抵制”,后经大家反复讨论,认为正确的应为“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网友们很奇怪,这块广告牌从编写、制作、安装到验收,为什么操作人员都未发现这一明显的错误呢?

  记者为此致电海曙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称尚未接到过关于这块指示牌的投诉,但既然有问题,他们会立即派人去现场核查。东南商报见习记者 刘挺

【编辑:徐挺】